铜陵市人社局关于公布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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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社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73号)规定,现就公布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元(5028.35元/月),以此依据,核定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自愿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按以下四档重新选择月缴费基数:3017.01元、5028.35元、10056.70元、15085.05元,也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选择其他缴费基数。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31日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73号)规定,现就公布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元(5028.35元/月),以此依据,核定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自愿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按以下四档重新选择月缴费基数:3017.01元、5028.35元、10056.70元、15085.05元,也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选择其他缴费基数。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31日